精油十大禁忌

安全使用精油守則

 


1. 精油是高度濃縮的植物萃取物,因此建議與植物油、基底油、乳液稀釋以適度地使用。市面上保養品牌眾多,酸鹼值各不同,建議混合精油使用前,先在手背上作敏感測試。

2. 不要將精油用在眼睛或內耳道上。如果不小心接觸到眼睛,要用植物油來稀釋,絕不可用水來沖淡。

3. 如果局部塗抹精油後出現紅腫或不適的情況,可用椰子油或橄欖油擦在紅腫的地方,即快速復原。

4. 如果有嚴重的皮膚、腸胃或呼吸道過敏或不適的情況發生,應立即停止使用精油。

5. 如果使用在兒童身上時,可先用極少量塗在手臂內側或其他部位試驗敏感反應。不要直接塗在兒童的手指上,降低把精油從手轉到眼睛或口中的可能性。

6. 懷孕時若有特殊醫療情況,或有關於精油安全的問題,請在使用精油前,先諮詢醫生意見或撥打本公司服務電話 (02)2781-5987。

7. 孕婦、高血壓禁止使用迷迭香。

8. 水氧機每裝100ml的水,加入4滴精油,比例以此類推。可隨個人喜好增減,唯比例不超過0.3%。(1ml = 20 滴精油)

9. 肌膚保養 : 白天忌用柑橘類,避免光源接觸及照射。

10. 與基底油稀釋混合後,建議放置12小時